| “5年内,辽宁省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。”这意味着什么?
昨日上午,辽宁省政协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,热烈地讨论着这一话题:“要想看人们生活小康与否,关键看住房是否小康!”对此,辽宁省建设厅参加省政协讨论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未来5年,辽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,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水平。
[背景]人均居住面积曾倒数
2006年7月3日,建设部公布了《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》,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.11平方米。辽宁2005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1.96平方米,在包括京、津、沪、鲁等东部地区的11个省份中排名倒数第一,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,只比贵州和西藏高。统计报告中还提到,东部地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平方米,中部地区为23.9平方米,西部地区为25.24平方米。而辽宁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1.96平方米,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.15平方米。
辽宁省建设厅的有关人士表示,这个排名是省内各市分别统计后,逐级上报给国家建设部的。用这些省内城市的住房面积的总和,除以居住人口,最终得出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。
那么目前辽宁省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多少呢?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处于怎样的位置?
昨日记者由省建设厅了解到,2006年我省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了23.02平方米,2007年的数字正在统计中,至于目前在全国占有怎样的水平,尚未看到建设部新的公报,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,就是随着辽宁省近几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工程,以往比较靠后的排名一定会有所改变。
[举措]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
那么,未来5年,我省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怎样才能达到28平方米?
一位从事房地产研究的辽宁省政协委员表示,这意味着我省将确保人人都能有房住,低收入家庭住房狭窄的现状将得到逐步改善,空间相对扩大。
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未来几年辽宁将采取的措施,以改善民生住房现状。眼前的工作就是今年将开工建设2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5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。我省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在60平方米左右,2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成后,将解决近4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。同时我省今年将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,今年的建设规模将比去年翻一番。从今年开始,我省将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纳入对各市、县政府的重点考核内容。
[控价]鼓励建设“限价房”
除了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之外,辽宁省还出台了指导意见,鼓励开发商建设限套型、限房价的普通商品房。
在沈阳曾经出现过有的好地段楼盘被一抢而光的现象,这与消费者不了解全市建房规划有关。为了避免开发商借机抬高房价,鼓励消费者理性消费,辽宁省责令各市、县政府公布建房规划,及时让老百姓了解本市、县都在哪个地块要建房,建什么样的。眼下各市正在编制2008年至2012年的住房建设规划,并很快将向社会公布。
[建议]政府承租二手房转租
来自民进辽宁省委员会的省政协委员在讨论时表示,政府应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,减轻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负担。同时要大力推广限价商品房,使其成为经济适用房的重要补充。为了解决廉租房房源不足问题,建议通过由政府承租一些年代久远的二手房,转租给低收入居民。
有的政协委员还建议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房屋普查,对空置商品房和烂尾楼进行分类规划,制定相关政策,通过企业降价、银行拍卖抵债、政府和有实力的企业折价收购(做经济适用住房、廉租房)、减免有关契税,以及通过组织空置房展销会等途径,加大空置房消化、烂尾楼重建和银行贷款资金回笼,有效减少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。
(编辑:小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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